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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烏魯木齊財務公司分享代理記賬管理辦法。
一、行政許可的審批條件:
1、三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2、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3、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4、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二、申請人應提交的材料目錄:
1、《從事代理會計記賬業務機構申請表》;
2、《申請材料清單》;
3、機構的協議或者章程;
4、從業人員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在機構專職從業的書面承諾(見《從事代理會計記賬業務機構申請表》);
6、辦公地址及辦公用房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8、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機構名稱的有關材料或者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9、從事代理會計記賬業務機構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
以上的相關知識就先介紹到這里了,以后我們會定期為大家分享關于烏魯木齊財務公司提供的烏魯木齊代理記賬相關知識,同時也希望需要該服務的朋友可以隨時關注我們的網站,我們會為您提供更詳細的問題解答。